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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23 作者:格桑央拉 编辑:教务处

 为做好2024年上半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西藏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藏大字〔2022〕12号)和西藏大学2022年、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上半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原则

各学院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学生为本、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工作理念,严格依据《西藏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藏大字〔2022〕12号)执行。

二、流程

1.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西藏大学2024年上半年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5)填报《西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

2.转出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转专业相关事宜,将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退还不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的相关材料,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符合转专业条件者,学院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3.6月6日前,学生转出学院将拟同意转专业学生的《西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西藏大学学生成绩总表》《转专业公示情况说明》和本院《学院转专业会议纪要》送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4.转专业笔试或面试原则上采取线下形式进行,各学院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用适当的选拔方式。

5.6月19日前,拟转入学院研究转专业相关事宜,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行政负责人签署意见的《西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本院《学院转专业会议纪要》《转专业公示情况说明》等材料送转出学院。

6.6月27日前,学生转出学院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的《西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汇总表》(含电子版)《西藏大学各学院拟录取转专业人数统计表》(含电子版)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转入学院将拟录取学生的《西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签章)复印件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备案。须教育厅审批的特殊情况,学院应附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7.教务处召开处务会研究审核转专业申请,对转专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学生转出学院。

8.已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在新学期开学时到转入学院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三、转专业风险告知

转专业为学生重新选择专业、提高学习自主性提供了一种渠道。但是,学生也应充分认识到:转专业后可能存在学费标准变更、学业负担加重、学习年限延长,或因新专业课程补修不足而无法参加推免,甚至因不适应新专业学习而不能毕业的风险。转专业成功后,将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或再次转专业的申请,请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前慎重考虑,做好自身学业规划。

四、说明

1.专业要求见附件 9、附件 10。

2.限转专业要求:艺术类、优师专项、藏语言文学(汉族生源)、那曲专项类专业不允许转专业;部队生可在部队计划间办理转专业。

3.学生在学院内转专业时,参照不同学院间转专业手续办理。

4.因转专业工作涉及全校,请各学院严格按流程开展工作,过期或材料不齐或不符合学校规定的将不予接收。

5.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现有总人数的 20%,若申请转出学生达该专业招生人数的 30%及以上,所属学院须针对该专业进行调研,并与转专业材料一并提交调研报告。

6.申请转专业学生高考投档分数不应低于拟转入同一年级同一专业方向同一生源地同一高考科类同一生源类型非专项的最低投档分数即当年级同一高考录取标准。

7.学生转专业过程中的《西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西藏大学学生成绩总表》《转专业公示情况说明》《学院研究转专业事宜的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由转出学院留存备查。


附件:

附件 1:《西藏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藏大字〔2022〕12 号)

附件 2:西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 3:西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汇总表

附件 4:西藏大学各学院拟录取转专业人数统计表

附件 5:西藏大学2024年上半年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方案

附件 6:西藏大学班级名称一览表

附件 7:西藏大学专业名称一览表

附件 8:西藏大学本科校内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一览表

附件9:2022年西藏大学普高招生计划表(终2)

附件10:2023年西藏大学普高招生计划表修改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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