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3 作者:彭勇 编辑:教务处
根据藏大发《西藏大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21〕18号)和学校审计科要求,各教学单位对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未结项项目进行统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对2022年立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未结项项目进行统计。
2.根据申报书中的项目预期成果,已完成工作进行对标,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承诺,项目能在2024年6月底前结项的,在附件《2022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项情况一览表》“备注”栏填写“按时结项”。2024年6月底不能结项的,在“备注”栏说明原因,比如说项目预期成果要求过高等。对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教学单位可提出项目中止、撤项等建议在“备注”栏填写“项目中止”、“撤项”。
二、报送时间
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24年4月7日(周日)下午下班前将《2022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项情况一览表》纸质版(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接收。
附件:2022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项情况一览表